问题 | 厦门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当事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并明确约定律师服务费用承担方式的情况下,或者经由法院审理裁决做出判决的特殊情形下,委托方应当承担起诉离婚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用。然而,当当事人有其他合法有效的约定或法院做出确定性的判决之时,此等例外情况则适用于所述规则。在此基础上,诉讼离婚涉及到的律师服务费,应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负责支付,而非由通常意义上的败诉方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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