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交房怎么规定时间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延迟交房期限如何判定,这主要涉及到出卖方是否严格按照购房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房屋的交付。若经过郑重提醒并给予其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交付房屋,那么在此期间产生的经济损失,消费者有权向出售方提出索赔要求;然而,若是经过催告后其仍未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交付房屋,且出售方也未能提供合理解释与说明,那么消费者便有权力解除购房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都将由出售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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