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家购房需要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是一项严谨且规范的法律术语,特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各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顺利有效地进行,自觉自主地设立的一种重要担保方式。具体到商品房买卖这一领域,当买方依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债务时,所预先支付的定金,则应当被视为转让价格的一部分予以共计;然而,如果买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则没有资格请求返还该笔定金;反之,若卖方未按照约定积极履行,即应当向买方归还两份等额的定金,以示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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