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的房屋产生房款纠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售式赠与成交后,如需撤回赠与,必须有权追究房款等相关费用。通常情况下,下列情境皆可被视为可撤回赠与之正当理由:包括但不仅限于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合法权益者;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且未尽职者;以及依法应属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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