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荣成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者而言,购房定金具有可退还性,但前提条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无法达成预定销售协议,那么其无权提出定金退还的请求。反之,若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而与其他第三方签署预定销售协议;或者在未获得正式预售许可证时便与购房者签订预定销售协议;又或者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未如实告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实际情况,那么开发商应按照双倍金额进行定金返还。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可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特殊情况,例如双方在预定销售协议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从而导致预定销售协议未能顺利签订,此时开发商也应该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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