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期房签的是预售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期房时签署预售合同乃是常例。根据法学界关于预售合同的明确定义,这是购房者(预购方)与出售者(预售方)经协商后订立的由购房者提前支付部分或全额价款,待未来特定时期内由出售者交付商品的商品买卖合同。在此过程中,双方需达成共识,合同方可正式生效。因此,预售合同具有“预定”的内涵,开发商须严格遵守约定,按时向购房者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房屋,且应按照预售合同所载的价格、品种、质量、规格、期限、履行方式以及履行地点等各项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同时,预售合同亦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如期交房,则应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选购预售房屋之际,务必审慎查验开发商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取得该证书后方能进行网上签约,这也是日后顺利办理房产证的重要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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