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要先交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部分交易情境中,购买房产环节并非硬性规定必须缴纳购房定金,除非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特定的协议或明确的安排。这一点也清楚地说明,定金实际上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而签订的一项合约条款,其中一方需向另一方提前支付一定数量的资金以确保债务得以履行。关于是否需要设定定金以及定金金额的具体数值,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定金的总额度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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