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不赔钱赔物业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真实的社会环境中,我们并无法直接运用由房地产开发商所承诺的延期交房所支付的违约金来支付每月所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这是因为物业管理费用和违约罚款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抵消的效应,这是由于物业管理服务与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屋属于两个独立且互不干扰的法律关系。同时,需要注意到的是,在许多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会提出以超过一年期限的物业管理费作为其违约赔偿方式,然而,我们必须明确,一次性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用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每位业主都应当有权利拒绝接受这种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和“物业管理费”进行对冲抵消的提议。倘若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三方签署了一份正式的“债务转移协议”,那么,违约金最多只能抵扣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而剩余部分的违约金仍需由房地产开发商予以支付。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的过程中,业主应当保留有关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书面违约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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