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取消购买房屋所交付之订金,可尝试与出售方进行友好谈判。有关购买房产的订金,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况下均有可能获得退还:首先,倘若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转售给其它任何第三方,导致交易无法达到正式签订合同的阶段,此时,开发商应以两倍的金额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其次,若开发商未能获取到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同时还需承担购房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且此问题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最终无法成功签订合同,在此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明了,导致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顺利签署,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也应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最后,若由于非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过错所引发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订立,那么出售方应当将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予以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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