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交了购房定金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购房定金后,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实施,您有权选择退房。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请双方共同商议并签署一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书;随后,卖方需依照协议约定全额退还您所支付的定金。然而,若退房行为被视为违约情况,则定金将不予退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当出卖人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并以此作为铺垫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应依据法律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若因非当事人双方责任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出卖人有义务将定金原数奉还予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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