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顺延45天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规,延迟交付房屋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三个月,但无须考虑是否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若超过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则需从当日开始计算违约金额度。如该期间超过了三个月,买方将有权利请求解除此份购买合约。在法律尚未作出明文规定或当事人未作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旦对方当事人提出催讨,买方行使解约权益的法定合理期限应为三个月。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讨,买方的解约权益应自解约权益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逾期仍未行使,则解约权益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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