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购房定金能退吗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支付定金的一方若未履行约定之义务,则无权索回已支付的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实践承诺,将被处以双倍返还定金的惩罚。然而,此等处理方式须根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具体分析。通常来说,在支付定金后,如无特殊情况出现,定金并不具备退还条件。但是在下列几种特殊状况下,定金收取方仍需退款:(1)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无法预见或控制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未能正常签订的话,销售者有责任将接收的定金予以退还;(2)双方当事人根据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就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达成一致并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法持续执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此时销售者应将其所收到的购房款项本金及相应利息或定金退还给购买者;(3)定金收取者违反合同约定时,定金仍然能够退还;当定金支付者违背合约,定金则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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