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的纠纷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诉讼实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以权利人察觉或应该察觉自己的权益遭到侵害及义务人之日为起点进行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时间限制。但若因某些特定原因,导致自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仍未主张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行为不再予以保护。在极个别特殊案例中,人民法院可能会在权利人的特别申请下,对保障时间予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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