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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咋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您所购买的新建住宅出现了质量问题,您有权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申诉处理。在此情况下,建设单位(也即开发商)便作为房屋质量瑕疵保修处理的首要责任方,理应积极承担起整个房屋质量投诉的统筹处置任务。如果投诉者在居住期间发现了此类问题,理应先行与物业管理单位取得有效沟通,由后者依据实际问题的性质归类,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展开相应的维修措施。而对于那些处于保修期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投诉者应有意识地选择通过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直接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以便就如何进行保修处理进行友好协商。然而若经过多次协商后依旧未能达成共识的话,则可以考虑向当地的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发起投诉(通常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质量检查部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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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6: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