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断绑架罪既遂和未遂的具体区别,主要在于该犯罪行为人是否已有效地掌握并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
当行为人完全且有效地掌握了被绑架者的人身自由时,便可视为绑架罪既遂; 然而,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主观因素导致其无法真正实现对被绑架者的人身自由控制,那么这种情况便可以归类为绑架罪未遂。 举例来说,在实施绑架行动的过程中,倘若因为他人的及时察觉而使得行为人无法成功控制被绑架者,那么这便是典型的绑架罪未遂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