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卖二主怎样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法定终止权:自知晓之日起计一年之内,与这些类型合同有关联的任何当事方均具有向法院或特定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的合法权利,以寻求对合同进行撤消处理。同时,他们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卖方就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作出偿还原状的安排;若出现实际经济损失,还能向对方追索赔偿金;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索赔金额甚至可能达到已付购房款一倍以上。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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