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多久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承若的交房日期逾期三个月属于被允许范围之内的行为。当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所承诺的房屋时,业主可首先尝试进行催促。如果开发商在接到业主催促之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无法如约履行交房义务,业主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与该开发商之间的相关合约,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过其他解决方案。
当涉及到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双方并无协议约定事项时,业主针对逾期交付房屋问题进行催告后,享有解除合约权利的合理时间便是三个月。但若业主并未进行催告,则其享有的解除合约权利应在解除权产生之时起一年内行使。请注意,本说明仅作为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合同条款来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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