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拒绝退房的合法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在当前情况下,若房屋尚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则购房者有权拒绝退房请求;其次,如果房屋在交付时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份重要文件,同样构成了不宜退房的因素之一;再次,如果该房屋在交付时,诸如道路、电梯、水源、电力、暖气、燃气及通讯等关键性基础生活设施未能正常发挥作用,也将被视为不予退房的合理理由;除此之外,如建造单位并未提前通知购买者有关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与空间尺寸发生变化,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退房;最后,交付房屋的期限逾期后,若其满足买家私自解除合同所必需的特定条件,也可作为买家不接受退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