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启东购房定金交了怎样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买房产时交付的定金,若有异议,您可尝试与出售方进行友好洽谈来解决问题。具体来说,以下五种情况下,买房人有权要求退还定金:首先,假设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的房屋出售给他人,直接导致了双方无法顺利签订购房合同,此时,开发商须双倍赔偿购房者之前交付的定金。其次,如果开发商未能取得相关合法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是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甚至可能使这份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就有义务返还购房者所交的定金,并且也要承担购房者在这项交易中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因为正式购房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细节问题产生分歧,但这与认购意向书本身的内容并无关联,从而影响到最终的签约仪式,那么双方均没有违反合约,开发商有责任全额退还买方所付定金。另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关于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核心条款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或约定模棱两可,双方就此重要事项无法达成共识导致正式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的话,开发商也应如数返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是由于无法归属给当事人双方的特定事件所引发,那么出卖方也有义务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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