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退房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企业存在违约行为导致退房请求得以提出,则应依照我们先前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的明确规定进行补偿事宜的处理。倘若在这其中并未对相关补偿条款有所约定,那么应当向您提供与您在购房过程中所支付的预付款金额相当的加倍返还机会。在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当中,通常会对违约责任做出详尽设定,明确了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在此基础之上,如果合约中确实未能对违约责任和赔偿金作出规定,那么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比如,假如负有支付定金义务的一方出现违约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不予退还定金。由于此种事项带有一定争议性,因此需要视双方当事人的失误程度来合理分配责任承担比例。同时,如果因违约而产生的赔偿金无法完全弥补原业主的直接经济损失,卖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予以额外补偿;当然,若所定违约金过高,买方同样有权要求适当降低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如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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