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开发商违约后破产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开发商面临破产时,他们的债权人有权利向司法机关申报其债权人资格与各项债权权益。同样地,开发商或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有权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由专门的清算团队接手并负责对该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状况进行全面清理。以下是申报债权的具体操作规程:首先,在所涉破产案件正式受理后,作为债权人的您应该在收到法院发出的相关通知书的起算日期开始的30天之内,如果没有收到该通知书的话则需自法院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天止,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若在此期限内未能按时完成申报,那么所申报的债权将被视作自动弃权处理。在此过程中,您需要详细阐述您所拥有的债权额以及该项债权是否附带任何形式的担保物,同时还需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负责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将指派专员对您所申报的债权进行详尽的记录整理,并加以登记造册。而经过申报且符合规定的债权,只有经过债权人会议的审查确认之后,方能被最终确认为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7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投诉/举报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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