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购房需要交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购买房屋时并不要求缴纳购房定金,除非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另有明确约定。所谓定金,即是为了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其中一方预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确保履行债务的担保形式。关于定金的具体设定与否及其具体金额的多少,均应由买卖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商议确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定金的总额度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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