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纠纷起诉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若需诉讼至居住权纠纷相关法庭,应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即房产证)以及与之相关的居住权合同,和标准格式的诉讼申请书等众多必要材料,并向位于房产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立案请求。一旦法院收到上述申请和材料、确认其符合立案条件之后,便将发出公开通告告知申诉双方案件已被受理,同时申请人亦需配合法院,及时提交与案件进展有关的证据资料。随后,所在地法院将在收到所有的立案和证据材料后的七日内进行认真审查并下达开庭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向各方通知具体的开庭日期及时间安排。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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