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各项法律程序所需要的关键证据如下:首先是能够充分证明交易双方确实存在着合法并且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各类文件资料;其次,应当包括交付房屋以及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格款的明确收据和凭证;再者,还需提供有力的房屋所有权及其附属权益的证明文件;最后,如果卖方所出售的房屋为租赁状态,则需要提供承租方对此项交易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明确声明;而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屋,则须提交所有共有人对出售此房产行为的明确意见和态度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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