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每栋质量也不一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业主注意到其所购住宅出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之时,应当在建筑工程质保期间内迅速通知开发商,督促对方履行维护义务。若因业主怠于行使此项权力而导致建筑工程超出法定的质保期限,可能无法寻求法律的援助。若出现此类情况且需对此类住宅进行维修,首先应根据住宅的产权属性进行判断。若故障出现在单一住户家中,视作业主专属部分,业主有权自主选择进行维修,或者求助物业公司提供特别服务以协助业主修复,当然所需费用理应由业主自费承担。若是房屋的共享部分出现故障,同样可以请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工作,但相关费用应当由各位业主按照各自持有的产权份额分摊支付。若共享区域或是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规模的维修、常规修补、更换设备以及现代化升级改造等,必须通过依法召开的业主大会一致决议批准后,方能启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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