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传销买房怎么办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当业主选择放弃购买房屋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退房通知书;其次,在收到函件后的第15个自然日之内,开发公司需要完成所有退房手续。在接到买房人关于退房的正式请求之后的15个工作日,开发商有义务将买房人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全额予以返还。除此之外,开发商还需要负责协助买房人完成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相关协议的所有事宜。在此期间,如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订到位,开发商需暂时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款项及相应利息;最后,当买卖双方已就退房事项达成共识并按规定履行完毕各项工作后,开发商须立即向买房人全额归还其支付的购房款项。总之,如果购房者面对这种情况,可以主张退回已经交付的定金。若开发商未能及时返还买房人应付款项,则当事人可采取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的途径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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