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需要给多少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其具体的金额通常由相关订约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但需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其中,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定金总额原则上不应超出主合同所约定之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债务关系得以顺利履行,具体而言,即通过准许订约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来建立对等的担保机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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