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消二手房预售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存在必要,购房者可以同开发商进行深入协商以寻求解除条件,同时需承担应有的违约赔偿责任。譬如,假如购房者已依预约合同约定完成了早期款项支付等各项义务,且在预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就本约合同的具体条款展开了真诚、公平的商议,然而双方仍未能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的话,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与开发商解除预约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反之,倘若购房者仅因个人原因,未能与开发商签署本约合同,那么开发商有权向购房者提出违约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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