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产交房延期如何补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应以双方事先约定为准则;如未曾进行约定,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违约方须负有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等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则损失赔偿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适应,而且应该考虑到合同得以正常履行后可预期获得的收益。然而,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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