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延期交房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房日期延迟的合法性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需要依据签署的合同进行判断,若在合同所约定的交房时间到期时仍未实现交房之目的,则应属于违约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若由于延期交付而受到购房者的催促,仍未能在合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内履约,那么购房者便有权请求解除该项合同时,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便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选择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归还所有购房款项及相应的贷款利息,同时还须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然而,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此时开发商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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