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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怎么申请保全房屋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申办房产保全时,请务必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申请书及相关的证据资料以及担保材料。其中,担保材料一般需涵盖担保书以及相应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等。值得注意的是,担保财产的价值不应低于此次申请保全所需的总金额,该担保财产既可是申请人本人所有,亦可由第三方出借。
2、关于申请书应包含的内容,以下几点需特别留意:(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需如实详细填写;(2)请求事项及其依据的事实与理由需清晰明确地表述出来;(3)请求保全的金额或争议标的需准确无误;(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需详尽列出;(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无需提供担保的理由需详细说明;(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需逐一列明。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若债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则必须注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构、编号以及主要内容,同时还须附上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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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2: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