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可以解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在充分尊重买卖双方意愿的前提下,若购房者认为有必要终止交易流程并退回预付款项,则可与售房者进行友好沟通并达成共识。此外,如若在预订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解除条款或因特定条件的出现导致某种预定情况无法实现,那么购房者亦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预先设定的条款,向售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同时要求对方退还先前支付的款项,并由违约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即为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依法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一旦签署合同,该合同便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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