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汕头退购房定金怎么退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取消购买房产预先支付的定金,那么您完全有权利与出售方展开详尽协商。您需要了解的是:当发生以下五种特定情况时,您所支付的购房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首先,如果开发商在购房者明确表达了购买意向书规定的期限之内,未经允许擅自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最终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此时,开发商应该以双倍的金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其次,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未能提供相关的合法销售证明文件,或者因为其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赔偿购房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在正式的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中,对于某些关键性的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但是这些问题与购房意向书中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最终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双方都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开发商也应该全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此外,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关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重要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导致双方在这方面无法达成共识,进而影响到正式购房合同的签订,那么开发商同样应该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如果由于不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成功签订,那么出售方就有义务将定金如数返还给购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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