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权益纠纷之法律诉讼程序如下所示:首先,需将诉讼文书及相关证据呈送至原告居住地辖区法院进行处理。其次,当接到原告提交的诉讼申请书和相应证据之后,该法院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在案件得到正式受理之后,法院便会发放《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被告知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接下来,原告需要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之内,提交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最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法庭调解以及宣判结果。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任何形式的起诉都应该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有责任确保当事人能够依法享有其法定的起诉权。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法院必须予以受理。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如原告对裁定结果表示不满,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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