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中购房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乃为在缔结或履行合约之前,定金支付方向定金接受方面对支付一定数额之款项或替代品之保证措施。支付定金者被称为定金支付方;接收定金者则被称作定金接受方。依据相关法规定义,交易双方可自由协商确定由其中一方支付定金以提供债券之担保责任。若债务人为履约清偿债务完成后,定金即应转换为等值之价款,或者可申请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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