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乌海购房定金怎么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机制实质上是指在签订合同或执行其条款之前,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而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金钱或者其他等同价值物品的一种保障措施。在此情况下,向对方交付定金的行为人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接受定金的另一方则被冠以定金接受方之名号。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交易双方完全有权自由决定是否向对方交付定金,以此作为日后待支付负债的有效保证。倘若债务人能够按照合约规定履行其应尽职责,那么定金理所当然应该抵作价金或者退还给定金支付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