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一定是双倍返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是指在契约缔结或者履行之前向另一方提供的以立即支付一充分额的货币费用亦或是与之相当的物品作为担保的方式。以支付此种类型款项或接收替换物的行为方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获得此种类型款项或接受替换物的行为方则被叫做为定金接受方。依据相关法例,当事人有权利自行约定在合同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其中,若债权人(即定金支付方)在债务履行完毕之后的情况下,定金应当作为抵偿价款的一部分或者被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