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属于违约责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敬告,因非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的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将须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赔偿金)。具体来说,若房屋逾期交付未超过60天,开发商需以每日每平方米(或其他约定单位)为标准支付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然而,如逾期现象持续达60天以上,业主则拥有选择权来解除购买房屋的合同。届时,开发商务必要在接到涵盖此种情况的解约通知起的60日内全额退回业主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并按照业主实际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补足给业主。当然,业主同样享有保留合同权利的机会,此时,开发商必须按日每日每平方米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作为对业主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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