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纠纷公司起诉有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均自然而然地成为诉讼的主体,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第十八条,当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冋与出卖人引发纠纷时,人民法院应将包销人纳入诉讼程序之中。此外,若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此类纠纷的权利和责任有明确约定的话,则应遵循该定约内容来确定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及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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