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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纠纷卖房胜诉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夫妻购房纷争的处置问题时,首要原则必然依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尤其是其中的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这一条文明确提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妇双方有权利以书面形式决定并分配婚后取得的财物以及婚前已有的财产。若在购置房产过程中,夫妇二人已经确立了清晰明了的书面契约,则应当严格按照契约内容予以执行。然而若无书面约定或是约定内容模糊不清,便需依照现实状况,相结合《民法典》中的其他相关条例,例如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从而确定房产的确切归属。倘若夫妇二人无法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分歧,不妨考虑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若决定选择仲裁,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第四条与第九条。根据第四条,当事人必须出于自愿形成仲裁协议;至于第九条,仲裁制度实行一裁定为终审结果的制度,一经做出裁决,针对同一个纷争不得再次提出仲裁请求或诉诸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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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