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寻求解决之道。协商解决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共识来妥善处理问题。
2.调解化解矛盾。关于购房纠纷,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或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组织机构的协助下,采取劝说及教导的方式,使得买卖双方能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以及相应政策的规范,双方互谅互让并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购房纠纷能够尽快得以解决的一种方法。 3.仲裁促成公正裁定。仲裁,即公断之意,意味着争议产生前或争议出现后,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自愿将争议交付给仲裁机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地方行政规章的规定作出对所有各方都具备约束力的裁决。 4.行政手段解决纷争。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途径,主要针对经过商品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调解未能充分化解或虽然达成了协议但当事人事后再次反悔的纠纷,或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申诉,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措施。 5.司法途径解决争议。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办法,是指在纠纷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力,针对购房纠纷提供解决方案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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