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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怎么判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面临两份尚未履行的合同之时,应遵循如下原则加以处理:首先是优先执行先签订的那份合同条款,也就是说,依据先签订的购买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签署该购买合同的购买者有权获得对应标的物的所有权;反之,则无法获取此类权利。不过在此前提下,后签订出售合同的销售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若有任何一方已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则应以物权优先为原则进行处理;如若尚未取得,那么以先占有原则去做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最后,当出现一方已积极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情况时,我们必须坚守先履行的原则。如果其中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是品质达不到协议中的标准,都应该将负责继续完成这项任务、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以及补偿所造成的损失这三个方面作为其应当承受的违约金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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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