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纠纷可以办房产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事宜,暂时无法进行房产证的颁发,我们要明确房产证仅为房屋归属的证明文书,而非针对宅基地权属的证书。至于宅基地所涉及的认证,则称之为集体土地使用证。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当因合法继承、家庭财产分割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原因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产生变更时,申请人应据实提供以下各类资料用以申请登记:(1)不动产权利证书或其任何形式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依法确立的遗产传承证明文件;(3)家庭财产分割的书面协议或其他相应文件;(4)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正式协议;(5)其他可能需要的辅助性文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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