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阳的开发商违约不交房怎幺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遇开发企业未能按约交付房屋之情况,首先可考虑以书面形式进行敦促与提醒;若在催告期限内仍未收到交房通知,此时有权启动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之诉求,且具备法定条件时,亦可进一步申请解除房产买卖契约关系。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制度之规定,始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或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义务时,应承担起继续履约、采取相应修复补救措施以及支付赔偿金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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