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业主停贷烂尾楼怎幺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时遇到开发中的商品房出现烂尾情况的个案中,买受人不应凭个人意愿擅自中断房贷。若未能恪守此一规则,可能导致债务违约,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在此背景下,针对这一问题买受人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来解决:(1)尽责与银行进行协商处理买受人可尝试与负责发放贷款的银行洽商并寻求暂时性的止付操作。如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可行使以签署停贷协议作为补偿;(2)诉诸法律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令状。在成功解除该合同之后,买受人亦有机会申请中止与相关银行所签订的房屋抵押契约。一旦成功终止后者,将无需继续偿还未偿清的贷款款。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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