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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中开发商违约的期限是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交房期限交付房屋,则须自期满之日的翌日开始计算延迟天数。对于因催促而在三个月内履约的行为,虽无法立即解除合同,但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期间的损失资金作为补偿。然而,若是催促之后的整整三个月仍然未见其进行任何有效的交房行动,并且开发商未能提出合理的解释或理由,那幺此类情况可被视为严重违约,从而业主有权利解约会付房款以及逾期利息,同时还能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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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4: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