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幺确定房子没有一房二卖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乃是指房产销售方(以下称为售房者)在同一时间内,分别与两名或者多名购房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现象。如何判定这一房产交易中是否存在着一房二卖的情况,我们需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考量。以下几点便是审慎评估的关键要素:首先,售房者须在短时期内向多名购房者同时约定了房屋买卖合同,而非单独与各方进行合同谈判;其次,这些房屋买卖合约之间可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共同指向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即购房者无法实现完整拥有该套房产的期待;最后,如果售房者在与第三位购房者的交易过程中获得了高于其他购房者的利益回报,亦可被视为是一房二卖的明显迹象之一。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当售房者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有意向购买者隐瞒已将同一房产出售给他人的事实的行为,一旦导致后者无法获得到位房屋产权的情形,那幺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便有权利向售房者提出追索赔偿。因此,在对一房二卖问题做出认定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上述各点因素,并且统筹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判断和决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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