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房屋纠纷起诉的步骤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处理二手房屋所产生的纠纷所需遵循的法律程序包括:首先向有审判权限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书以展开立案工作;随后,涉案双方法人或代理人应积极做好证据材料的准备工作,以便在后续诉讼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法院将发出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日期及时间;在指定的开庭日当天,全体当事人需携带齐全的资料准时出席庭审,进行各自的辩护陈述与辩论发言;法院会先进行庭前调解以促进双方达成共识,若调解失败,将按照既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公开宣判;最终的步骤是等待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以及依据判决内容执行相关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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