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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没有沙盘构成欺诈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构成商品房欺诈行为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开发人员在销售实际存在的房产之时,刻意隐匿房屋的准确面积,以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其次,故意虚构开发商的真实身份或者以其他同类型开发商的名义实施销售活动,使消费者误认为购买到了符合标准甚至达到高端品质的房屋;此外,普通达标房屋假扮成优质建筑工程的现象也可能存在,用以哄抬购房者对于优质房源价值的认知,从而实现欺诈目的。另一方面,不合规的房屋被列入公开销售行列,同时采用虚假的评价指标、极低的售价以及清算价格等具有欺骗性的定价策略进行交易的行为也是被定义为欺诈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而最为普遍的则是利用如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公众舆论工具对商品房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判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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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