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的还款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作为购房者,您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诉求,详尽而明确地设定合同最后的履行期限,并责令其尽快履行合约。若经过三个月的催告后,仍无法得到开发商的有效回应或解决方案,您便可依法行使解除权,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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